笙在不同地區衍生出極具地方風情與文化色彩的製式,是一件相當古老且具有極多的文化意涵的傳統樂器,並在現代化的過程不斷改良,能適應現代曲目的獨奏及大型民族樂團的合奏。演奏技巧有單音、和音、呼舌、揉音、喉音、滑音等等。
早在殷代的甲骨文中已記有「龢」一字代表笙此一樂器。龢亦通和,取笙能獨自和聲演奏同時發出多聲部旋律的節奏的意思。此外,在樂團合奏中,笙亦能融和各類音色達至和諧一體的意效果。
在傳統中,笙是由女媧創造的,因為笙的形狀像展翅的鳳凰,也有「鳳凰笙」的別稱。笙諧音為生,乃有生生不息之意。笙斗好比大地,承托笙苗(笙的多枝紫竹管),有萬物生長的喻意。在少數民族地區,笙更被使用在節慶中,結合舞蹈吹奏,或用於迎賓或甚戀愛之中,與不同地區的文化風俗緊密地結合,承載各自的歷史記憶。
笙在不同時代的文獻中廣泛地出現:
《尚書‧益稷》:「笙鏞以間,鳥獸蹌蹌。」
《詩經‧小雅‧鹿鳴》:「呦呦鹿鳴,食野之苹。我有嘉賓,鼓瑟吹笙」。
《爾雅‧釋樂》:「大笙謂之巢,小者謂之和。」
《釋名》中記載:「笙,生也。像物管地而生。以匏為之,其中空以受簧。」
唐‧段安節《唐府雜錄》:「開元中有拍板…葫蘆笙。」
唐‧樊綽《蠻書》:「少年子弟暮夜游行間巷,吹葫蘆笙,或吹木葉,聲韻之中,皆寄情言。」
宋‧陸游《老學庵筆記》:辰、源、靖明蠻…農隙時至一、二百人為曹、手相扼而歌,數人吹笙在前導之。」
《宋史‧樂志》:「宮管在中央,三十六簧日竽;宮管在左旁,十九簧至十三簧曰笙。」
《黔書》:每歲孟春,合男女於野,謂之跳月。預擇平壤為月場,及期,男女皆更服飾裝。男編竹為蘆笙吹之前面,女振鈴繼之於後以為節,並肩舞蹈,回翔婉轉,終日不倦。」
南宋‧范大成《桂海虞衡志》:「蘆河(蘆笙),瑤人樂,狀類蕭,縱八管,橫一管貫之。」
明‧倪輅《南詔野史》:每歲孟春跳月,男吹蘆笙。」
笙的製制有很多,如流傳於河北、山西等地的十七簧「圓笙」;流傳於河南、安徽等地的十四簧方笙;流傳於浙江一帶的蘇笙或稱絲竹笙。於二十世紀中開始,更逐步改革出二十一簧、二十四簧、三十六簧笙等。歷史上曾把二十二簧、二十三簧、三十六簧稱作竽;十九簧、十七簧、十三簧稱作笙。戰國時期,竽為主奏樂器,至到宋代以後,竽已不被用,教坊十三部中只有笙而無竽。至於現代,笙經歷樂器改革,發展出36簧加鍵高音笙及各類中音、次中音、低音鍵笙及抱笙等。
在雲南地區更流傳有葫蘆笙,其歷史根據目前考古學的發現最早可考究於先秦時期。葫蘆笙以葫蘆為笙斗,笙管以蠟固定而成;形制因管的數目而有不同,有四管、五管、七管、八管等多種,以五管較常見。目前四川涼山彝族自治州歌舞團更設制了十管。葫蘆笙的音階排位根據地區的不同又有差異。
同時流傳於雲南地區的亦有蘆笙,最早已可考究於公元前2世紀,形制因管數簧數不同之分,二十世紀中以後,出現了十九簧及二十一簧的變革,使之由僅用於舞蹈和歌唱伴奏發展為用於獨奏、合奏。獨奏常用高音蘆笙;用兩支同調蘆笙齊奏稱為「對蘆笙」;調式相同之高、中、低蘆笙合奏稱之為「套蘆笙」或俗稱「三滴水」;在「套蘆笙」的基礎再加上三枝芒筒則稱之為「芒筒蘆笙」或俗稱「半套」;相對「半套」,兩組「套蘆笙」加上二十六枝芒筒則為「全套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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